轉知~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
來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
主 旨: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轉知。
說 明:
附 件:人事總處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