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主 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三、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00.pdf
274.23KByte
下載附件
01.odt
10.03K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 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