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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府大學人事室

薪酬給與

Q:職員如何請假?

A:1.教師請假,依教師請假規則及教師請假、調課、代課、補課施行細則辦理,請逕洽課務組。

2.職員(含約聘人員)請假,依請假規則辦理,請使用線上電子化表單系統申請:

(1)三日以內假者,由單位主管→一級單位主管核定。

(2)超過三日以上或連續假日前後兩天假者,層轉校長核定。

 

Q:巳完成請假作業、想要刪除要如何處理?

A:若請假流程主管巳決行且人事暨法律事務室已審核,請下載列印請假單並註明取消事由簽名蓋章後送至人事暨法律事務室申請銷假。

 

Q:事假天數如何算?要扣薪嗎?

A: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14日,當年累計超過7日者,自第8日起之事假期間不給薪,事假半天扣考績0.1分。

 

Q:家庭照顧假怎麼請?什麼情況可以請?

A:家庭照顧假是倂入事假中計算,請依請假規定辦理。

(1)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可以請,但請附上看診收據或預防接種之手冊或因病之醫師證明影本。

(2)家中幼童需親自照顧,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Q:請病假有沒有什麼規定?可以事後請嗎?

A:若請假1日直接上網申請,須檢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並應於三日內辦理手續。(相關證明可隨後於電子假單內上傳)

 

Q:生理假期如何申請?

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Q:「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死亡者,給喪假之規定,是否仍包括「外祖父母」?

A:依民法親屬編關於血親之規定僅有直系、旁系之分,並無內、外之別,是以「祖父母」一詞在民法上實已包含「外祖父母」之意。

 

Q:如何異動眷屬健保?

A:(1)眷屬加保:

請至人事暨法律事務室下載「教職員公、健、勞保相關事項申請單」填寫並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健保轉出證明影本、子女年滿廿歲以上附學生證影本。

應屆畢業生自當學年度終了之日起一年內無職業或服兵役退伍自退伍日起一年內無職業者,須附畢業證書或退伍令及身分證影本等。

(2)眷屬退保(轉出):

請至人資處下載「教職員公、健、勞保相關事項申請單」填寫,辦理完成後給予健保轉出證明。

 

Q:留職停薪時公保應如何辦理?

A:(1)選擇續保者:

 1.保險費: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僅須繳納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並得選擇按月繳付或遞延3年後繳付。非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則須按月繳納全額保險費。

 2.保險年資:續保期間保險年資銜接計算。

 3.現金給付:如發生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及育嬰留職停薪等五項保險事故時,可請領給付。

(2)選擇退保者:

 1.保險年資中斷。

 2.如發生保險事故,不予給付。

 

Q:留職停薪選擇自費續保「公教人員保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可否以「加保滿15年且年滿55歲離職退保」為由請領養老給付?

A:留職停薪選擇自費續保「公教人員保險」者,於續保期間因離職改辦退保,如符合繳付保險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離職退保之規定,得請領養老給付。辦理退休、資遣者不適用。領受請求權時效仍受自得請領之日起,經過5年不行使而消滅之規範。

 

Q: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被保險人健保應如何投保?

A:選擇繼續在本校投保者請填具「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並檢附嬰兒戶籍謄本影本辦理;在原單位繼續投保期間,保險費仍按原投保金額等級計算,其自行負擔的保險費,保險費繳款單屆時會由健保局直接寄給被保險人。選擇依附有職業的配偶處投保者,由人事暨法律事務室辦理轉出手續。

 

Q:已參加勞保之兼任老師可以選擇不加保嗎?

A:依照行政院勞委會98年5月1日勞保2字第0980140222號令:「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受雇從事兩份工作以上之勞工,各服務單位如均屬雇用5人以上之工廠、公司、行號、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勞工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

 

Q:已擔任公(教)職並已投保公教人員保險之兼任教師,如何告知學校以免重覆參加勞工保險?

A:每學年或學期需將「兼任教師參加勞健保申請表」載明具「公保身分」其任職單位後繳回人事暨法律事務室辦理後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