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編制內專任教師安置專區
公保編制內專任教師安置專區
一、教師安置、退休資遣、公保等相關規定:
99年1月1日後年資屬新制年資,個人帳戶制,每月自提/增額提撥+學校提撥+政府提撥入戶,依所選擇之投資標的計算專戶儲金本金及孳息。
98年12月31日前年資屬舊制年資:屬恩給制;任職滿一年者,給一個基數。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以後每增半年加 給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二個基數。計算公式:(退休生效日前一月之月支數額+實物代金930元)×基數=舊制退休/資遣金。
(四)公教人員保險法 被保險人依法退休(職)、資遣,或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給與養老給付。 養老給付之請領方式及給與標準如下: 1. 一次養老給付: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給付一點二個月;最高以給付四十二個月為限。 2. 養老年金給付:保險年資每滿一年,在給付率百分之零點七五(以下簡稱基本年金率)至百分之一點三(以下簡稱上限年金率)之間核給養老年金給付,最高採計三十五年;其總給付率最高為百分之四十五點五。 3. 依前二款規定計算給付月數或給付率之年資有畸零月數及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均按比例發給。
三、有關校內、外安置之參考資訊及相關表件彙整如下:
(一)本校公告之職缺轉任。(人事室網站-校內徵才專區網址)
(二)外校機關來函徵才。(人事室網站-校外徵才專區網址)
(三)教育部建置「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蒐集公私立大專校院、法人研究單位、產企業高階人力需求工作職缺等,建立適合教師轉職之職缺平臺,並進行轉介服務及後續輔導,該平臺定期更新目前相關職缺,歡迎有興趣之現職專任教師登入網站成為會員,以利瞭解職缺訊息。
(四)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辦理各場次產學研交流系列課程(可至「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培訓課程逕行報名)。
(五)科技部、國內各大徵才及就業服務等平台之相關資訊,如校外安置參考資訊一覽表。(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置頂)
(六)教師申請校內、外安置表件如下: 1. 校內安置: (1)提出轉任教學單位申請書 (2)公保編制內職員缺-提出轉任職員申請書 (3)勞保編制外職員缺-提出轉任職員申請書+資遣意願書 2. 校外安置:提出校外轉職申請書(3到6個月帶職帶薪且減(不)授課校外轉職輔導申請)+退休/資遣意願書 3. 本校專任教師轉任教學單位申請書、專任教師轉任職員申請書、專任教師校外轉職申請書、放棄安置書面聲明暨專任教師提前退休或資遣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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