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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幼兒教育學系專案(約聘)教師1-2名(優先遴聘校內教職員)
台灣首府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徵聘專案(約聘)教師1至2名(得不足額錄取)
一、擬聘僱者應具備學經歷的要求條件 (一)、具有下列教育部幼教師資專長評鑑指標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資格者,優先考慮。 2、具備幼兒教育專長(家庭教育相關領域、課程與教學領域尤佳);並有幼教相關研究著作者(應屆畢業生可以博士論文替代)。 (二)具教保專業知能課程(32學分)授課資格。 (三)具幼兒教學實務經驗者或相關證照。
二、針對擬聘僱者之教學需要及預計授課規劃 (一)擔任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包括「家庭發展」、「家庭危機與管理」和「家庭教育生活方案設計」等。 (二)「幼兒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包括「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幼兒園課程發展」和「幼兒學習評量」等。 (三)教育理論基礎課程包括「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和「教育心理學」。 (四)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三、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並檢附中文譯本一份;如無成績單者,請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或由修業學校教務相關行政單位出具修業期間之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並請內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幼教相關著作目錄及相關研究論文3篇以上參考著作抽印本一式三份。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另附博士論文三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助理教授以上)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幼兒教育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3-4份。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四、請於108年4月20日(週六)前(郵戳為憑),將履歷及相關證明資料,逕寄 72153 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68號 台灣首府大學 人事室 收(連絡電話:06-5718888#621/6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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