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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府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組特教輔導員
二、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與轉銜相關事務。 2.工作計畫經費管理及採購核銷。 3.鑑定提報相關作業。 4.配合協助輔導行政事務。 5.其他臨時交辨事項。 三、應徵資格: 1.國內外特殊教育、諮商輔導、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 2.具社工師、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並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3.曾擔任身心障礙者相關輔導或服務工作者。 4.對輔導工作主動積極,具備計畫經費執行、活動規劃能力、電腦文書與公文處理能力。 四、薪資標準:大學學歷31,520元,碩士學歷36,050元。 五、起聘時間:預計109年8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計畫聘用,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不辦理續聘。) 六、報名方式:請檢齊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證明影本,證照影本及其他工作資歷,於109年07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人事室(地址: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68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諮輔組特教輔導員」,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甄選。 七、經甄選錄取人員,列冊遇缺依序通知僱用。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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