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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連江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接受推薦「連江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人選一案,請查照。
員人選,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依據「連江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辦理。 二、惠請貴單位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 長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成員。 三、請於截止日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及資歷等文件,著作部份影印封面即可)送至連江縣環境資源 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辦理,收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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