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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府大學人事室

台灣首府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約聘教師(111.01.28更新)

一、聘任職級:副教授(含)以上之專任師資。

二、基本資格條件
(一) 具博士學位及副教授以上資格。
(二) 具備幼兒教育專長、教育學相關領域、課程與教學領域尤佳;並有幼教相關研究著作者。
(三) 具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審認通過之授課資格。
(四) 具幼兒教學實務經驗者或相關證照。

三、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並檢附中文譯本一份;如無成績單者,請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或由修業學校教務相關行政單位出具修業期間之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並請內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幼教相關著作目錄及相關研究論文3篇以上參考著作抽印本。
(五)教師證書(副教授以上)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教育學、幼兒教育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3-4份。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四、請將履歷及相關證明資料,逕寄 72153 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68號 台灣首府大學 人事室 收(連絡電話:06-5718888#621/6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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